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全省职业教育大会工作部署,全面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校所、校地、校企合作,服务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论述,在深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辽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实行开门开放办学,校际合作和资源共享取得重要突破,联合培养、教师交流、产教融合、资源共享、国际交流等工作全面推进,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特色优势,通过校际、校所、校地、校企合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形成区域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联动发展的新局面,使辽宁成为东北地区职业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到2022年,建设30个左右职业教育协作体,200门左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0个左右学徒制示范专业。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联合培养
1.推进专业协作体建设。围绕“一圈一带两区”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按照整合协同、开放共享的要求,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协作体,形成以强扶弱、以老带新、共建共享、整体提升的专业协作机制,促进职业教育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2.加强现代学徒制培养。全面加强双元主体的现代学徒制培养,健全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协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担人才培养成本、完善质量监控体系、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
3.深化“三教”改革。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校企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鼓励跨校、跨专业组建团队,共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同开发工作手册式、活页式新型教材,共建兴辽职教金课,共同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推动同类专业资源共享、协同育人。
4.推进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建设国家学分银行“省级分行”,推进学分制改革,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畅通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之间转换通道,为各类生源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提供便利,充分激发、调动扩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推动教师交流
5.积极开展教师交流。通过教师互聘、干部挂职、跨校组织创新团队等方式,加强教师校际交流,研究教学方法,借鉴教学经验,推动教学改革。致力于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跨校组建团队,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6.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有计划地派遣相关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指导,推进教师激励制度探索,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学团队。建立“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等,承担学院内部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
7.完善教师交流制度。支持院校结合实际,制定跨校互聘教师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培养培训、资格准入、招聘聘用、职称评聘、考核评价、薪酬分配等环节,推动教师聘用管理过程科学化,完善交流教师工作量计算、绩效考核和酬金发放办法,激发高水平教师参加校际交流的内生动力。
(三)推进产教融合
8.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面向产业发展需求,通过订单培养、产业学院、集团化办学等校企合作模式,持续提高学生岗位胜任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面向企业发展需求,加强资源建设、更新培训项目、完善培训内容,广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9.促进联合技术攻关。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术资源优势,强化校校、校企、校所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生产实际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服务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推动职业教育技术成果落地。
10.搭建产教融合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使企业需求与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供给数据库有效精准对接,建立产教融合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更好满足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职工培训、解决技术问题等多种需求,提升职业院校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四)实现资源共享
11.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构建开放、共享、高效、体系完备的物质和信息服务系统,充分利用省内院校现有仪器设备、实验室、图书资源、教育教学平台,加大综合集成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等教育教学资源使用效率,做到物尽其用。支持院校间联合指导创新实践大赛,承办暑期学校、学术论坛等,为跨专业学生开展科学实验、实践创新、交流合作提供发展平台。
12.打造专业实习实训共享平台。统筹实践教学资源,对接辽宁产业需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职业院校与企业实训资源,组建开放共享的、满足全产业链实习实训需求的综合性实训环境,实现校内外实训基地统筹管理与使用、共同开发实训项目、互助实施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合作共享。联合组织企业员工和专业学生共同参加的协作体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提升学生实践技能。
(五)促进国际交流
13.帮助中外合作办学“引进来”。积极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推进中外合作职业技术大学筹建工作。继续鼓励和支持省内高职院校引入德国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企业联合开展“双元制”办学。与国外高水平职业院校开展科研合作、标准制定、学分互认、师生交流等项目。
14.助力辽宁职业教育“走出去”。服务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共同制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企业海外分公司的人才培养计划。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境外分校,实施跨境人才培训培养,指导和支持省内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鲁班工坊建设,推进“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学校。
三、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建立加强校际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校际合作工作的统筹领导。各高等职业院校要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协调下,分类别分层次成立院校合作联盟,深入推进校际合作实施工作。
16.精心组织实施。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制度创新,认真研究制定校际合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认真做好项目对接与实施工作。
17.加强督查考核。省教育厅将建立督查考核和通报制度,定期对校际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其纳入对职业高等学校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充分调动职业高等学校加强校际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改革目标落地落细落实。
1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高等职业院校要围绕全省院校校际合作、开放办学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加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及时发布各院校在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方面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新模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9月6日